0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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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湖南環保“垂直改革”:上收“市、縣”兩級環保督察職能
今日,記者從湖南省生態環境廳獲悉,《湖南省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已于近日印發,這意味著湖南環保系統“垂直改革”正式開啟。
垂直管理是什么?簡要來說,即地方本級業務職能部門管理由更高層級部門管理,不受本級政府管理。
根據方案,調整后,省級和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負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現有縣級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職能調整為執法監測。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職能上收,由省生態環境廳統一行使,整合組建生態環境綜合執法隊伍。
環保“垂直改革”意義何在?
此前,環保部門是上級主管部門負責管理業務的“事權”,地方政府負責管理“人、財、物”。在此背景下,一些地方重發展輕環保、干預環保監測監察執法,使環保責任難以落實,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現象大量存在。
“此次環保‘垂改’,既有利于解決上級環保部門難以監督地方政府、地方環保機構力量薄弱等一系列問題,又有利于壓實地方政府環保責任,有利于建立健全生態環境問題及時發現長效機制。”省生態環境廳相關工作人員分析。
記者留意到,《方案》還明確了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制、嚴明工作紀律等保障措施。
“這些保障措施一旦施行,將增強生態環境監測監察執法的獨立性、統一性、權威性和有效性。”該工作人員表示。
可以說,正式出臺的《方案》適應了統籌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問題的新要求,有利于構建高效協調的運行機制,也為推動湖南生態環境改善提供重要的機制保障。
環保“垂改”,湖南怎么做?
《方案》明確提出湖南生態環境機構監測監察執法垂管的五大主要任務:強化各級黨委和政府及其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調整生態環境保護管理機制;規范和加強生態環境機構和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高效協調的運行機制;確保新老體制平穩過渡。
記者整理了《方案》中的七大關鍵點:
1.將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履職盡責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
《方案》明確,黨委和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行政區域生態環境保護第一責任人,其他領導成員在職責范圍內承擔相應責任。
《方案》要求,各級要制定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將相關部門生態環境保護履職盡責情況納入年度績效考核,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部門領導班子和領導個人的重要內容。
2.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由市州生態環境局直接管理
市州生態環境局實行以省生態環境廳為主的雙重管理,仍為市州政府工作部門;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由市州生態環境局直接管理。
比如,省生態環境廳黨組負責提名各市州生態環境局局長、副局長,會同市州黨委組織部門進行考察,征求市州黨委意見后,提交市州黨委和政府按有關規定程序辦理,其中局長提交市州人大任免;市州生態環境局黨組書記、副書記、成員,征求市州黨委意見后,由生態環境廳黨組審批任免。
比如,組建縣市區生態環境分局,作為市州生態環境局的派出機構,由市州生態環境局直接管理,領導班子成員由市州生態環境局任免,其中局長任免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各類產業園區、管理區的生態環境保護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市州根據實際確定。
3.將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職能上收
《方案》要求,將市縣兩級生態環境部門的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職能上收,由省生態環境廳統一行使。
同時,探索建立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專員制度,加強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機構建設,開展生態環境保護日常督察和重點督察工作,人員和工作經費由省級承擔。
4.調整生態環境監測管理體制
省生態環境廳統一負責全省生態環境質量監測、調查評價和考核工作,實行生態環境質量省級監測、考核。
現有市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調整為省生態環境廳駐市州生態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負責生態環境質量監測工作。
現有縣級環境監測機構主要職能調整為執法監測,隨縣級生態環境分局一并上收到市級。
市州生態環境局可根據實際對縣市區生態環境監測力量進行整合,組建跨區域生態環境監測機構。
5.強化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體系
按照中央和我省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改革要求,整合組建生態環境保護綜合執法隊伍,規范設置生態環境綜合執法機構.
市州生態環境局可根據實際對市州轄區生態環境執法機構進行整合,組建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執法機構。
6.規范和加強生態環境機構和隊伍建設
解決體制改革涉及的生態環境機構編制和人員身份問題,保障生態環境部門履職需要。
《方案》明確,目前仍為事業機構、使用事業編制的生態環境局 (分局),要結合黨政機構改革和事業單位分類改革,轉為行政機構、使用行政編制。
7.建立健全高效協調的運行機制
建立健全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議事協調機制,形成生態環境治理和監管合力。
建立健全區域協作機制,推行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污染聯防聯控,實施負面清單管理、生態保護補償、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積極推動解決跨區域、跨流域生態環境問題。
健全生態環境部門與有關部門單位聯動執法、應急響應機制,協同推進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執法信息共享機制。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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